南阳理工学院
体育教学部教学管理手册
南阳理工学院体育教学部2008年6月修订
(2008年6月25日体育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1.0 总则 3
1.01 适用范围 3
1.02 适用原则 3
1.03 解释权、修改权、表决权、生效权 3
第二章 体育教学工作职责 3
2.0 体育教学部主任 3
3.0 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 4
4.0 第一教研室主任 4
5.0 第二教研室主任 4
6.0 第三教研室主任 5
7.0 教学秘书 5
8.0 教务员 5
9.0 体育教师 6
10.0 办公室主任 6
11.0 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管理员 6
12.0 行政秘书 6
第三章 体育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6
13.0 体育课教学安全操作规范 6
14.0 体育课堂教学安全操作细则 7
第四章 体育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7
15.0 体育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7
第五章 体育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 8
16.0 体育课程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订 8
17.0 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学生成绩考核手册的修订 8
18.0 体育课教学进度的修订 8
19.0 任课教师备课与教案的撰写 9
20.0 体育教学基本文件的发放、归档与保存 9
第六章 体育教学纪律与质量的日常监控 9
21.0 听课与巡课制度 9
22.0 考勤、评课、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9
第七章 体育教学工作阶段性检查 10
23.0 学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10
24.0 学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10
第八章 学生体育课成绩管理 10
25.0 公共必修体育课程 10
26.0 全校公共选修体育课程 11
27.0 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课 11
28.0 公共必修体育重修课 11
29.0 学生体育课成绩漏登、错登与异议的处理 11
第九章 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统计汇总与报送 12
30.0 公共必修体育课和全校公共选修体育课教学工作量 12
31.0 各类课外体育活动课教学工作量 12
32.0 教学工作量计算表的归档与保存 12
第十章 体育教学工作总结 12
33.0 体育教师 12
34.0 教研室 12
35.0 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与期末教学工作总结 12
第十一章 教师教学工作评定 13
36.0 学生评教 13
37.0 教师互评 13
38.0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综合评定 13
第十二章 教学竞赛初赛和教学成果奖的初评 13
39.0 年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初赛与推荐 13
40.0 年度优秀教案评选初评与推荐 13
41.0 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初评与推荐 13
第十三章 体育教师上课考勤制度 14
42.0 上课考勤制度制定的依据 14
43.0 上课考勤制度负责人和执行人 14
44.0 上课考勤制度执行办法 14
第一章 总则
1.0 总则
为规范南阳理工学院体育必修课程、公共选修体育课程、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课、校运动代表队训练课、课外体育活动辅导课、体育俱乐部指导课和体育社会实践课等教学管理工作,特制定南阳理工学院体育教学管理手册。
1.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育教学部教学管理人员、体育教师和员工参与的一切体育教学活动。参与体育教学活动的体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在遵守学院关于教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体育教学管理手册中的各项管理要求基础上,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1.02 适用原则
体育教学管理手册中的各项管理要求是依据南阳理工学院关于教学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而制定的,本手册中的管理条款如果与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关相应条款不一致,均按照南阳理工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关相应条款执行。
1.03 解释权、修改权、表决权、生效权
体育教学管理手册的各项条款解释权归属南阳理工学院体育教学部;本手册的各项条款修改权归属体育教学部教学委员会,表决权由体育教学部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手册条款的制定或修改必须获得代表大会代表2/3以上赞成票方可确定),生效权由体育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行使(获得党政联席会全体成员赞成方可生效)。
第二章 体育教学工作职责
2.0 体育教学部主任
2.01 体育教学部主任是体育教学部关于体育教学工作的总责任人。
2.02 依据学院下达的体育教学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教学工作。
2.03 依据体育教学工作计划,分配各项体育教学工作任务,并组织进行实施和监督检查。
2.04 负责协调和解决体育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05 负责组织体育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价、学生评教、教师互评等工作。
2.06 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各项教学评先、评优、评奖工作。
2.07 负责对违反教学纪律和其它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纪律处罚规定和管理规定做出处罚决定。
2.08 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体育教学科研、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2.09 组织和领导体育教学部教学委员会工作。
2.10 组织和领导各教研室开展日常教学活动。
2.11 组织和实施学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总结工作。
2.12 负责组织和领导有关教学水平评估工作。
2.13 负责组织和领导各类体育课程的课程建设和改革工作。
3.0 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
3.01 主管体育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是体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3.02 负责落实体育教学部主任分配的各项体育教学工作任务。
3.03 负责体育教学部与学院教务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教学单位进行有关体育教学工作信息的交流与工作沟通。
3.04 负责体育教师和教学辅助员工之间的沟通,并对提出的问题给予适宜处理。
3.05 负责处理教师和学生在体育教学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06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各教研室教学研究和业务学习活动。
3.07 负责组织和领导各教研室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种教学基本文件工作。
3.08 具体负责组织体育教学部教学委员会和各教研室开展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价等工作。
3.09 负责指导各教研室开展各项目常教学工作。
3.10 负责制定学年体育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撰写期初检查工作总结、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撰写期末教学工作总结。
3.11 协助体育教学部主任开展体育课程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
4.0 第一教研室主任(第一教研室为教学教研室)
4.01 第一教研室主任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体育教学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4.02 具体负责落实和分配公共必修体育课程和全校公共选修体育课程教学工作任务。
4.03 具体负责组织各个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教学与教改研究、业务学习、听课评议、学生座谈会、教研室教师座谈会、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教学工作。
4.04 负责制定第一教研室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和业务学习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撰写各项工作总结。
4.05负责组织和实施第一教研室所属教师担任课程的课堂体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4.06 具体负责组织第一教研室所属教师担任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和考核方法的修订工作。
4.07 具体负责第一教研室所属体育教师的工作量和学生体育课成绩的审核。
4.08 具体负责第一教研室范围内教材的征订工作。
4.09 具体负责体育理论考核大纲、考卷出题、撰写标准答案、制定评分标准。
5.0 第二教研室主任(第二教研室为群体教研室)
5.01 第二教研室主任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体育教学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辅导课、体育俱乐部指导课和体育社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
5.02 具体负责落实和分配课外体育活动辅导课、体育俱乐部指导课和体育社会实践课教学工作任务。
5.03 具体负责第二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教学与教改研究、业务学习、听课评议、学生座谈会、教研室教师座谈会、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教学工作。
5.04 负责制定第二教研室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和业务学习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撰写各项工作总结。
5.05负责组织和实施第二教研室所属教师担任课程的课堂体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5.06 具体负责组织第二教研室所属教师担任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和考核方法的修订工作。
5.07 具体负责第二教研室所属体育教师的工作量和学生体育课成绩的审核。
5.08 具体负责第二教研室范围内教材的征订工作。
6.0 第三教研室主任(第三教研室为竞训教研室)
6.01 第三教研室主任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体育教学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开展运动训练课教学工作。
6.02 具体负责落实和分配运动训练课教学工作任务。
6.03 具体负责第三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教学与教改研究、业务学习、听课评议、学生座谈会、教研室教师座谈会、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教学工作。
6.04 负责制定第三教研室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和业务学习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撰写各项工作总结。
6.05负责组织和实施第三教研室所属教师担任课程的课堂体育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6.06 具体负责组织第三教研室所属教师担任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和考核方法的修订工作。
6.07 具体负责第三教研室所属体育教师的工作量和学生体育课成绩的审核。
6.08 具体负责第三教研室范围内教材的征订工作。
7.0 教学秘书
7.01 教学秘书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体育教学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7.02 具体负责各项基本教学文件的整理、归档与保存工作。
7.03 具体负责各类体育课程表的编排与报送工作。
7.04 具体负责各类体育课程子课程教学班的分班工作。
7.05 具体负责各项体育教学工作数据的计算、填写、存档和报送工作。
7.06 具体负责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填写和报送工作。
7.07 具体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课程教学工作计划。
7.08 具体负责体育理论考卷的印刷、发放、回收、整理装订、保存工作。
7.09 具体安排体育重修学生教学工作任务落实和教学分班工作。
7.10 完成体育教学部领导交予的其它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7.11具体负责与学院教务处教务科和其它院系教学秘书进行工作信息交流与沟通。
8.0 教务员
8.01 教学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体育教学部主任、主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8.02 具体负责在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录入公共必修体育课程学生考核成绩。
8.03 具体负责各类体育课程学生考核纸质成绩单的整理、归档与保存。
8.04 具体负责各类体育课程学生考核成绩的查询。
8.05 具体负责与教务处学生考务中心和其它院系教务员保持信息交流与沟通。
8.06 具体负责纸质学生考核成绩登记的发放和报送工作。
8.07 具体负责申请调停课教师调停课单的发放与报送工作。
8.08 完成体育教学部领导交予的其它教学工作任务。
9.0 体育教师
9.01 体育教师是各项体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具体完成人。
9.01 完成体育教学部分配的各类体育课程课堂教学工作任务。
9.02 积极参与所在教研室开展的各项教学工作。
9.03 积极开展个人和集体协作的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
9.04 负责个人担任的除公共必修体育课程之外的各类体育课程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录入与登记工作。
9.05 完成体育教学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交予的其它教学工作任务。
10.0 办公室主任
10.01 办公室主任是体育教学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人。
10.02 具体负责体育教学所需设备与器材的申请与订购工作。
10.03 具体负责体育教学所需备品的购买与发放工作。
10.04 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其它有关体育教学的后勤保障问题。
10.05 具体领导体育器材管理员、场馆管理员、场馆卫生工工作。
10.06 完成体育教学部领导交予的其它有关教学保障工作任务。
11.0 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管理员
11.01 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管理员是体育教学活动的辅助者。
11.01 具体负责管理体育场馆,负责体育设施维护和体育器材保管与发放工作。
11.03 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各项体育教学后勤保障工作。
11.04 完成体育教学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交予的其它教学辅助工作任务。
12.0 行政秘书
12.01 行政秘书是体育教学工作的服务人
12.02 完成体育教学部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12.03 具体负责各项体育教学工作文字材料的打字与打印工作。
12.04 完成体育教学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交予的其它与教学有关的工作任务。
12.05 每天浏览校园网,积极收集教学信息,并及时通知主管教学副主任。
12.06 具体负责向体育教学部各有关人员发放各类教学会议、教学信息等通知。
12.07 积极为各教研室和体育教师提供各项教学支持性服务。
第三章 体育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3.0 体育课教学安全操作规范
13.01体育教学活动中要以文字的形式写明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13.02 每次课堂体育教学前,体育教师要对体育课堂教学环境内的相关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使用。
13.03每节体育课开始前,体育教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合理安排运动负荷。
13.04每节体育课(训练课)体育教师要精心组织教学,有效防止突发性身体伤害事故发生。
14.0 体育课堂教学安全操作细则
14.01清理教学活动区域内有可能对学生身体造成伤害的物质(如:地面突起物、设施和器材的锐利突起,妨碍运动杂物等)。
14.02 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安全组织规定,严格要求学生着装运动服,严禁佩带徽章、手表、装饰物和其它妨碍运动的随身物件。
14.03田径教学与训练活动中,要对投掷、跳跃项目作出特殊安全保障安排:投掷、跳跃器材必须由体育教师监督领取,并在体育教师临场指导下使用;规划投掷落地安全区域,随时清理进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划定学生安全活动的范围,约定投掷器械出手与回收号令;跳高项目要充分考虑落地区域的安全保证,加大跳高垫的厚度和面积,并进行适当的保护;跳远项目要保证沙坑的沙子松软、湿润、随时平整,妥善放置翻沙与平整器械。
14.04 体操教学与训练中,体育教师要特别检查所有设施与器材,确保其是否能够安全使用,周密安排学生各种体操项目活动的安全保护措施与手段。
14.05武术教学与训练中,武术器械必须由体育教师监督领取,并在体育教师临场指导下使用,器械套路练习要严密组织,严禁自由演练;散打练习要明确安全要求,严格按要求穿着保护服(头盔、护胸、护裆、护腿、拳套、护齿),严格按照散打规则进行,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4.06 球类教学与训练中,体育教师要检查场地和固定体育活动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球架是否牢固,球架、球网是否有伤害性的突起物和附着物;活动场地是否平整,活动场地是否有不利于安全的障碍物。足球教学与训练中,体育教师要特别注意练习者的踢球方向,防止足球砸伤活动区域周边停留或行走的人员。
第四章 体育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15.0 课堂体育教学行为规范
15.01 体育教师课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
15.02 教师和学生上课必须着装运动服装。
15.03 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使用普通话讲解。
15.04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该互相尊重,不得出现非文明语言,更不得以语言侮辱对方。
15.05 教师和学生上课期间均应关闭通讯工具。
15.06 坚决杜绝任何体罚学生行为出现。
15.07上课期间不得出现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行为。
第五章 体育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
16.0 体育课程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订
16.01 公共必修体育课程和全校公共体育选修课程教学计划由学院教务处制定或修订。
16.02 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教学计划按照学院教务处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体育教学部主任、主管教学副主任、第三教研室主任和高水平运动员专业课教学所在院(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共同商讨制定或修订,并由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上报学院教务处批准。
16.03 课外活动辅导课、俱乐部指导课和体育社会实践课教学计划,按照学院教务处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体育教学部主任、副主任、第二教研室主任共同商讨制定,并由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上报学院教务处批准。。
17.0 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学生成绩考核手册的修订
17.01 常规情况下,公共必修课程教学大纲和学生成绩考核手册应该每两学年修订一次(一般是每逢双数年份修订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非定期修订)。
在新学年开始前,由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共同负责组织修订;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学生成绩考核手册修订的审核,并上报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教务处批准与备案。
17.02 全校公共体育选修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学生成绩考核手册每两学年修订一次(一般是每逢双数年份修订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非定期修订)。
在新学年开始前,由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负责组织修订,每位选修课开课教师具体负责所开选修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学生成绩考核手册的修订工作,经体育教学部主任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批准与备案。
17.03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课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学生成绩考核手册每两学年修订一次(一般是每逢双数年份修订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非定期修订)。
在新学年开始的前五个月,由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负责组织修订工作,竞训教研室主任和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课任课教师具体负责训练课教学、考试大纲和学生成绩考核手册的修订,体育教学部主任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批准与备案。
17.04课外体育中的各类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和学生成绩考核办法每两学年修订一次(一般是每逢双数年份修订一次,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非定期修订)。
在新学年开始前,由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负责组织修订工作,第三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具体负责大纲和考核办法的修订,体育教学部主任审核后,由上报教务处批准。
18.0 体育课教学进度的修订
18.01 公共必修体育课程教学进度必须按照必修体育课程教学大纲每两学年修订一次。
在新学年开始前,由第一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各个教研室任课教师对各门子课程教学进度进行集体修订(根据运动项目专长,任课教师组成不同子课程教学进度修订小组)。修订结束后,主管体育教学副主任进行审核。
18.02 全校公共选修体育课程教学进度必须按照选修体育课程教学大纲每两学年修订一次。
在新学年开始前,由第一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修订工作,各门选修课开课教师具体负责教学进度的修订工作,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18.03 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课学期教学进度必须按照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课教学大纲每两学年修订一次。
在新学期开始前,由第三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修订工作,任课教师具体负责教学进度的修订工作,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18.04各类课外体育活动课教学进度按照各类课外体育教学大纲每学期修订一次。
在新学年开始前,由第二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修订工作,任课教师具体负责教学进度的修订工作,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负责审核工作。
19.0 任课教师备课与教案的撰写
19.01 各教研室主任应该在新学期开始前认真组织所属教研室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各位任课教师在每个学期初的备课量至少应该分别达到总备课量的1/3以上,学期中阶段的备课量应该分别完成学期总备课量。教研室主任负责审阅每位教师撰写的教案,并对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并向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提交教案检查情况的书面报告。
19.02 每位任课教师必须在每个新学期开始前一周,按照体育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内容安排顺序以及规范的教案撰写格式撰写完成1/3以上课次教案,
19.03 教师的教案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对于担任同一门子课程的教师,教案可以集体备课的形式共同商讨后撰写。
20.0 体育教学基本文件的发放、归档与保存
20.01 教学秘书负责每位任课教师所需体育课程教学大纲、体育课程学生成绩考核手册和体育课程教学进度的发放工作。
20.02 教学秘书负责体育课程教学计划、体育课程教学大纲、体育课程学生成绩考核手册和体育课程教学进度的归档保存工作。
第六章 体育教学纪律与质量的日常监控
21.0 听课与巡课制度
21.01 体育教学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工作副主任每学期分别至少听课8次,并作出详细的听课记录,向任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
21.02 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并作出详细的听课记录,向任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
21.03 每学期每位体育教学部教学委员会委员要求各巡课至少5次,重点查看教学纪律遵守、课堂教学秩序等情况,并对巡课情况做出记录。
22.0 考勤、评课、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22.01体育教学部办公室主任和行政秘书负责教职工日常考勤工作,详细记录教师和职工出缺勤、迟到和早退等情况,并定期向体育教学部主任汇报。
22.02 体育教学部教学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对任课教师总数10%的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作出评估,并向被评估教师反馈评估意见和提出改进意见。
22.03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教研室所属任课教师任课教学班学生代表参与的学生座谈会2次(建议在期中和期末各一次),听取学生关于对课程教学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作出详细的记录,并向体育教学部主任汇报学生座谈会情况。
22.04每学期由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2次(学期中和学期末各一次),由教学秘书做出详细记录;每学期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召开本教研室教师座谈会2次,由教研室主任做出详细记录。
第七章 体育教学工作阶段性检查
23.0 学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23.01 根据学院下达的学期初教学工作检查任务和统一的检查时间安排,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组织和实施体育教学部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并组织成立体育教学部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
23.02 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学期初教学准备工作检查的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24.0 学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检查
24.01根据学院下达的期中教学工作检查任务和统一的检查时间安排,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组织和实施体育教学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组织成立体育教学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
24.02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章 学生体育课成绩管理
25.0 公共必修体育课程
25.01 任课体育教师必须按照必修体育课学生成绩考核手册中规定的考核项目、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评定学生体育课学习成绩。要求任课教师在每学期体育课程结束之日起的一周内完成任课班级学生体育课成绩的计算与纸质学生成绩单登记工作。
25.02各教学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教研室所属任课教师任课班级学生体育课成绩的审核工作。
25.03 教务员在教师完成纸质学生成绩单登记结束之日起,在一周内完成必修体育课学生成绩的录入和纸质学生成绩单的报送工作。
25.04 教务员负责纸质学生成绩单的整理、归档、保存与成绩查询工作。
26.0 全校公共选修体育课
26.01 任课体育教师必须按照公共选修体育课学生成绩考核手册中规定的考核项目、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评定学生选修体育课学习成绩。在公共选修体育课程结束之日起的一周内,完成所有学生体育课成绩的计算、纸质学生成绩单登记,并负责在选修课成绩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
26.02各教学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教研室所属任课教师任课班级学生体育课成绩的审核工作。
26.03 教务员负责公共选修体育课纸质学生成绩单的报送工作。
26.04 教务员负责纸质学生成绩单的整理、归档、保存与成绩查询工作。
27.0 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课
27.01任课体育教师必须按照训练课学生成绩考核手册中规定的考核项目、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评定学生选修体育课学习成绩。在体育课程结束之日起的一周内,完成所有训练课学生成绩的计算、纸质学生成绩单登记工作。
27.02第三教研室主任负责训练课学生成绩的审核工作。
27.03 教务员负责向商学系报送纸质训练课学生成绩登记单。
27.04 教务员负责纸质学生成绩单的整理、归档、保存与成绩查询工作。
27.05 教务员负责高水平运动员公共必修课、专业课、训练课重修证和全校公共选修课选修证的办理。
27.06 教务员为高水平运动员对各类课程成绩查询提供服务。
27.07 第三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导高水平运动员进行专业学习课程选课。
28.0 公共必修体育重修课
28.01 任课体育教师必须按照公共必修体育课学生成绩考核手册中规定的考核项目、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评定学生重修体育课学习成绩。在学院规定的重修体育课结束之日起的一周内完成所有重修学生体育课成绩的评定、计算和成绩登记工作。
28.02 第一教研室主任负责重修体育课学生成绩的审核工作。
28.03 教务员负责重修体育课纸质学生成绩单的报送工作。
28.04教务员负责纸质重修体育课学生成绩单整理、归档、保存与成绩查询工作。
29.0 学生体育课成绩漏登、错登与异议处理
29.01 教务员负责接受学生体育课成绩查询,汇总成绩查询情况后及时向主管教学工作副主任汇报学生体育课成绩申请查询情况。
29.02 主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具体负责具体核实成绩漏登、错登和成绩异议情况,并经过仔细的核实后,按照学院制定的学生成绩管理有关规定条款,责成责任教师在履行规定的补登和修改成绩手续之后进行成绩的补登与修改。
29.03 体育教学部主任根据学院制定的《教师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于一个学期内累计漏登和错登3名以上(含3名)学生体育课成绩的责任教师提出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教务处。
第九章 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统计汇总与报送
30.0 公共必修体育课和全校公共选修体育课教学工作量
30.01 在必修体育课程和全校公共选修体育课结束后的一周内,由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负责组织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统计汇总与报送工作
30.02 教学秘书具体负责必修体育课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统计汇总与报送工作。
30.03 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初步审核工作。
30.04 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最后审核工作。
31.0 各类课外体育活动课教学工作量
31.01在课外体育活动课结束后的一周内,由体育教学主任负责组织课外体育活动课工作量的计算、审核、统计汇总与报送工作。
31.02 第二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课外体育活动课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统计汇总工作。
31.03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审核工作,由教学秘书负责课外体育活动课教学工作量的报送工作。
32.0 教学工作量计算表的归档与保存
32.01 行政秘书负责教学工作量计算表的归档与保存工作。
32.02 行政秘书负责教学工作量计算表的借阅登记与回收工作。
第十章 体育教学工作总结
33.0 任课体育教师
33.1 每个学期末,各类体育课程任课体育教师必须撰写个人学期体育教学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交给所属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归档保存。
34.0 教研室
34.01每个学期末,各教研室主任必须撰写本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提交给主体育教学部主任审阅后在本教研室归档保存。
35.0 体育教学部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与期末教学工作总结
35.01 每个学期初、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和学期末,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负责撰写期初、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和期末教学工作总结报告。
35.02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各项总结报告的审阅与修改工作。
35.03 教学秘书负责各项总结报告的报送与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一章 教师教学工作评定
36.0 学生评教
36.01 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期学生评教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主管体育教学工作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与实施学生评教的各项工作。
36.02 体育教学部办公室主任和行政秘书具体负责学生评教表的领取、发放与回收工作。
36.03 行政秘书负责学生评教表的报送和学生评教结果统计表的归档与保存工作工作。
37.0 教师互评
49.1 每个学期末,各个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所属教师的教学质量互评工作,互评结果上报体育教学部主任,并由行政秘书归档保存。
38.0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综合评定
38.01每个年度末,由体育教学部主任负责组织成立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质量评定工作组,并由工作组负责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质量评定工作。
38.02 每个年度末,综合学生评教结果、教师互评结果和体育教学部教学工作质量评定工作组的考评意见,体育教学部对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做出综合等级评价。
第十二章 教学竞赛初赛和教学成果奖的初评(以下重打印)
39.0 年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教学竞赛初赛与推荐
39.01 体育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年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初赛工作。
39.02 具体由体育教学部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教学技能竞赛初赛评审小组。
39.03 根据技能竞赛打分结果,体育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表决决定参加学院技能竞赛决赛教师人选。
40.0 年度优秀教案评选初评与推荐
40.01体育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年度优秀教案评选初评工作。
40.02由体育教学部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优秀教案初评小组负责评选。
40.03根据初评打分结果,体育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表决推荐参加学院优秀教案评选人选。
41.0 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初评与推荐
41.01体育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初评工作。
41.02具体由体育教学部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优秀教学成果奖初评小组。
41.03根据初评打分结果,体育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表决推荐参加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
第十三章 体育教师上课考勤制度
42.0 上课考勤制度制定的依据
42.01 体育教师上课考勤制度依照《南阳理工学院教职工考勤工作规定》制定。
43.0 上课考勤制度负责人和执行人
43.01 体育教师上课考勤负责人是体育教学部主任。
43.02 具体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43.03 行政秘书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考勤工作。
44.0 上课考勤制度执行办法
44.01上课考勤采用每个工作日(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高水平运动队训练课等上课时间段)到上课现场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44.02 办公室主任依据课表查课考勤。
44.03 行政秘书可在办公室主任的安排下独立或辅助履行上课考勤工作职责。
44.04 上课考勤制度具体执行人要对任课教师出勤情况(迟到、早退、缺勤、请假、调停课、代课)做出记录。
44.05 办公室主任在上课考勤中,如发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没有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作出调(停)课、代课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要及时向体育教学部主任汇报,体育教学部主任依据《南阳理工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学院教务处。
本教学管理制度未详尽事宜,另行补充制定。
2008年6月25日体育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