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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器材管理规章制度

[发表时间]:2018-06-05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南阳理工学院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1、体育教学部是学校对体育场馆设备、器材进行管理的教学部门,其主要任务是:配合学校做好场馆配套设备、器材添置的计划,并负责计划的落实;负责设备的验收、入库、登记造册;负责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维修;负责体育器材登记、保管、发放、回收与清点等工作。

2、库存物品按不同性质和不同类别分库分架存放,做到存放有序、账物对号。库存物品应设有品名、数量、单价、规格、型号的物品明细账(卡),对库存各类物品根据有关凭证进行增减记录。

3、对精密贵重物品,重点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要注意和改善库房保管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库存物品发生质量变化、损坏和遗失。

4、保管和记账人员做到账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经常保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严格物品出库手续,一般物品由体育教学部党政办公室主任签字。贵重稀缺物品和需长期借用的器材(低值耐用品),有体育教学部主任签字批准。

6、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场馆设备、器材经常处于完好完整状态,保证教学、训练、群体活动正常进行。

7、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体育教学部同意不得任意拆卸、移动、变更、破坏场馆设备;出现人为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设备和器材的损坏、丢失、调拨、报废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