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是深化教学改革,实现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培养目标的基础和保证。为了加强公共体育课程教材选用的管理,严格把好教材选用的政策关和质量关,切实为人才培养提供可靠的保障,确保体育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依据南阳理工学院教材选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成立教材评价选用专家组
为规范教材的评价选用工作,有效组织教材的选用与评价工作,决定成立体育教学部教材选用与评价专家组。专家组组成如下:
组 长:隋晓航
副组长:顾长海
成 员:马晓宁 王永新 季 波 宣金传 惠振宇
二、教材评价选用原则
教材评价选用工作必须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统一性、可行性、实用性等原则,评价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简便易行。
三、教材评价选用对象
(一)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和优秀教材,普通高等教育精品课程教材等。
(二)教学中使用的公开出版教材和自编教材。
四、教材评价选用方式
教材选用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等级为A级,且是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加以选用。评价结果等级在B级以下(不包含B级)的教材,不得选用。由本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评价结果将作为该教材更新、评奖及推荐为省(部)级优秀教材的依据。对教材评价结论有争议的教材,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确定是否继续选用。
五、教材评价选用程序
1.拟评价选用教材的筛选。由教研室组织拟评价选用教材的筛选工作,每个教研室筛选推荐2—3部教材。
2. 专家组对筛选推荐的教材进行评价。专家组每位成员根据教学大纲对教材进行量化评价。评价之后,专家组合议,对评价结果为A级的教材进行投票表决。
3. 教材的选用。获得专家组成员半数以上赞成票的教材,确定为推荐选用教材,并报送教务处审核批准。
4. 教材一经选用,应相对稳定。因教学大纲调整修订、课程变动和教学内容更新,选用的教材不在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时,可按选用程序重新选用教材。
六、本规定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体育教学部
2016年4月22日